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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奖学金的评定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和程序:
评定依据
综合成绩由课程考核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组成。
综合成绩 = 课程考核成绩 × 80% +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 20%。
课程考核成绩是指培养方案规定的必须修读课程的学分绩。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包括品行素质分、能力拓展分、奖励分等,根据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计算。
评定程序
书院成立学生奖励暨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奖学金评定工作。
表彰奖励和奖学金的评定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统一标准实施,确定初选结果。
各年级/专业、班级成立学生奖励暨奖学金评审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
评定工作依据《西安交通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进行。
评定标准
学分绩点达到3.0可申请三等奖学金,奖励500元;学分绩点达到3.5可申请二等奖学金。
奖学金评定一般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班级整体情况也会影响评定结果。
评定时间
奖学金的评定通常在每年的特定时间进行,例如每年9月。
公示和监督
评定结果会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公示期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定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参考资料,评定细则可能会根据学校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