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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自考成绩复核的流程如下:
申请复核
考生在成绩公布后,若对某门课程成绩有异议,可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向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具体申请时间和流程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
填写申请表
考生到考区招办领取并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
提交申请
考生持《成绩复核申请表》和身份证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处申请成绩复核。
成绩复核
省考试管理中心成绩复核小组进行成绩复核。
结果反馈
复核确认后的《复核成绩告知单》会反馈给考生。
再次申请
如果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在接到复核结果通知后,通过考生所在市招考办提出再次复核申请。
注意,再次复核并经成绩复核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不再受理同一考生的有关异议申请。
注意:
成绩复核通常有时间限制,例如在成绩公布后三天内或两周内,考生需要按时提交申请。
成绩复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卷面各题目是否存在漏评、合分是否有误等。
成绩复核的范围通常不包括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的异议。
请根据最新的通知和规定进行操作,因为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