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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收到货物但尚未收到发票时,通常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暂估入账
根据合同协议价款或近期同类商品价格,估计购进商品的成本,并暂估入账。
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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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冲暂估成本
在次月月初,使用红字冲销之前暂估的成本。
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暂估价值)(红字冲销)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冲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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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发票后的处理
当实际取得发票时,以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及税额重新入账。
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
请注意,在处理“货到票未到”的情况时,企业应确保暂估入账的金额与实际收到的货物相符,并在取得发票后及时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