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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遇到已付款但发票未到的情况,以下是常见的会计处理方式:
预付款处理
出纳根据会计凭证登记日记账,做银行支出。
先记入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借: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货物到达但发票未到
根据不含税价款,做货物的暂估入库处理。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跨年费用未付款未收到发票
在费用发生时,按企业实际支付的费用计入到对应的科目。
例如支付的房租,尚未取得发票的,先做如下分录:
借:管理费用—租金
贷:应付账款
汇算清缴时处理
如果汇算清缴还没有拿到发票,则应该调增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务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账务处理的注意事项
发票到达后,将之前的暂估入账进行冲销,然后根据发票内容进行正式入账。
如果企业客户很多或发票长期未到,可以每月暂估一次,并在发票到达时及时进行核对和冲销。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并确保符合当地税法和会计准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