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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递补通常遵循以下流程:
确定递补人员名单
用人单位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备选人员名单。
备选人员名单可能包括面试成绩排名前三名的人员,以及其他备选人员。
公示递补人员名单
用人单位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备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递补条件
递补通常基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综合排名。
如果笔试或面试阶段有人放弃,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可以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特殊情况下的递补
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各环节只递补一次)。
如果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或复审通过后声明放弃,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空额将由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
注意事项
递补通常只进行一次,且各招聘单位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
具体安排应以各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招聘事业单位发布的公告为准。
对于递补流程和条件,建议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或查阅相关招聘公告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