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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购买材料时,会计分录通常如下:
1. 如果材料已付款且发票账单已到,材料也已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 如果材料已付款但发票账单未到,材料已验收入库,可以采用暂估入账的方法: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下月初用红字编制会计分录冲回: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
3. 如果材料尚未付款,发票账单已到,材料已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4. 如果材料已付款,发票账单已到,但材料尚未验收入库: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材料收到并验收入库后:
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
5. 如果材料已到,发票账单未到,可以采用暂估入账的方法:
借:原材料(暂估价值)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收到发票后,做入库处理: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
以上会计分录反映了材料的购入、与供应商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可能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请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分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