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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最新的参考信息,以下是被试点开展参公管理的疾控机构:
1. 广东省疾控中心
2. 肇庆市疾控中心
3. 湛江市疾控中心
4. 揭阳市疾控中心
5. 潮州市疾控中心
6. 韶关市疾控中心
7. 郑州市疾控中心
8. 郑州市中原区疾控中心
9. 郑州市金水区疾控中心
10. 郑州市惠济区疾控中心
11. 郑州市中牟县疾控中心
12. 香港卫生防护中心
13. 澳门卫生防护中心
14. 台湾卫生防护中心
参公管理意味着这些单位在编制上混合了全额事业编制和参公编制,新招聘的人员可能还会延续一段时间的混合招聘。这种改革旨在形成稳定的疾控队伍,并确保财政全额保证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