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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意思是,得到某样东西或某种境遇是你的幸运,而失去它则是命中注定。这句话表达了对于生活中得失的一种豁达态度,鼓励人们不要过于执着于物质或情感上的得失,学会顺其自然,接受生活中的不完美。
这句话出自近代诗人徐志摩写给梁启超的一封信,表达了他对于寻找人生伴侣的态度:如果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灵魂伴侣,那是他的幸运;如果没有找到,那也是他的命运,意味着不应强求,而应以平和的心态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