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大队有哪些岗位

2024-12-03 07:38:06
四川自考龙老师
四川自考龙老师认证

四川自考龙老师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刑侦大队通常包括以下岗位:

大队长:

负责刑侦大队的全面工作,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组织侦破重大案件等。

教导员:

负责大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管理。

副大队长:

协助大队长工作,可能主管不同的侦查中队或专项工作。

中队长:

负责各自侦查中队的日常管理、案件侦破等。

副中队长:

协助中队长工作,参与案件的侦查与侦破。

侦查中队副队长:

负责侦查刑事犯罪案件,适时介入侦察活动,参加重大案件讨论,参加现场勘查。

情报部中队副队长:

通过情报掌握破案线索,排查和摸低有关线索,预防案件发生。

技术科副队长:

负责证据的采集和处理。

政秘科工作人员:

负责文秘、政工纪检、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各大队特定职能人员:

如负责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的侦破、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恶势力团伙案件的侦破、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的侦破、全市特大或疑难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和技术支援等。

这些岗位共同协作,进行刑事侦查、案件侦破、现场勘查、物证检验鉴定、情报收集与分析、预防犯罪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