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朵财经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可以联合行文的机构包括:
1. 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
2. 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
3. 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
4. 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
5. 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6. 军队同级机关之间,以及军队机关与相应的地方党政机关;
7. 同级党的机关、党的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之间在必要时也可以联合行文;
8.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请示时,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报机关。
联合行文应当确有必要,单位不宜过多,并且应当严格按照行文规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