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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年审流程如下:
年审范围
每年的12月31日前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企业需要进行年检。
年审时间
年审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月31日。
年审方式及书面材料内容
机构需要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网站进行年报申报。
提交书面材料,包括:
年审报告书(系统打印)
财务统计表(事业单位收入支出表、企业资产损益表、负债表等)
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工作人员登记表(限本年度内新增专职人员)
外埠在京分支机构需提交上级机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年审内容
检查是否仍符合设立的行政许可条件
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开展情况
日常监督检查和劳动监察部门受理投诉举报及查处情况
有关部门执法检查情况和社会公众意见等
年审工作流程
机构在申报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年审。
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书面材料报送所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社保局提出初审意见后,连同材料报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审查,对通过年审的,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上加盖年审专用章。
注意事项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在年审期间,机构可正常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
对于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取得后不需要年审,全国通用且终身有效。
请根据以上流程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