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消防脑图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关于反劫机公约,主要有以下三个重要的国际公约:
《东京公约》(1963年)
签订于1963年9月14日,在东京国际航空法会议上签订。
1969年12月4日生效。
旨在统一国际飞行中在飞机上发生劫持等非法暴力行为的处理原则。
规定了航空器内的犯罪行动,包括对航空器内违反刑法的罪行以及危害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或财产的安全、危害良好秩序和纪律的行为的管辖问题。
中国于1978年11月14日交存加入书,1979年2月12日对中国生效。
《海牙公约》(1970年)
签订于1970年12月16日,在海牙的国际航空法外交会议上签订。
旨在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犯罪行为。
规定了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非法劫持或控制航空器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缔约国承诺对上述罪行给予严厉惩罚。
到1983年,《海牙公约》已有100多个缔约国。
《蒙特利尔公约》(1971年)
签订于1971年9月23日,在蒙利特尔通过。
扩大了罪行的范围,不仅包括在飞行中,而且包括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所犯罪行。
定义了“使用中”的航空器为从地面人员或机组对某一特定飞行器开始进行飞行前准备起,直到降落后24小时止。
中国于1978年加入了《东京公约》,随后于1980年加入了《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
这些公约共同构成了国际反劫机法律框架,旨在保护旅客和航空器的安全,维护正常的航空运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