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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人民法院的职位主要包括:
1. 院长:负责法院的全面工作。
2. 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主管法院的日常工作。
3. 审委会委员:参与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工作。
4. 庭长:负责各自审判庭的全面工作。
5. 审判员:负责审理各类案件。
6. 书记员:负责记录庭审过程、整理案卷等工作。
7. 法警:负责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8. 法务人员:处理法律事务,包括法律咨询、合同审核等。
9. 办公室人员:负责法院机关管理及日常事务的组织落实。
10. 政工科人员:负责机关党的支部工作、行政事务、人事调配管理等。
11. 立案庭人员:负责案件的立案和审判流程管理。
12. 刑事审判庭人员:负责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
13. 民事审判庭人员:负责民事案件的调解及审判工作。
14. 行政审判庭人员:负责行政案件的审判及调处工作。
15. 纪检监察人员:负责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16. 法务技术人员:负责法院的司法技术工作。
17. 司法宣传人员:负责法院的宣传工作。
18. 法务行政人员:负责法院的行政管理工作。
19. 法务计划财务人员:负责法院的财务管理和计划工作。
20. 法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法院的档案管理工作。
21. 法务信息技术人员:负责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22. 法务后勤服务人员:负责法院的后勤服务工作。
23. 法务司机:负责法院的车辆驾驶工作。
24. 法务其他工作人员:根据法院的需要,可能还包括其他专门岗位。
这些职位可能因地区和法院的具体需求而有所不同。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告诉我,我会尽力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