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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饭店中,原材料的账务处理遵循会计原则,以下是基本的会计分录方法:
购入原材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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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
原材料入库时
```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
原材料出库时
```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
如果原材料尚未验收入库,作为“在途物资”处理
```
借:在途物资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对于鲜活原料和干货等物资 ,可以直接在“业务直接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物料用品”等科目核算,因为这些物资通常由本地供货商送货或采购员就近采购,没有运杂费。
月末暂估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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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
```
付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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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应付账款——xx单位
贷:库存现金等
```
取得发票后,按发票金额入账
```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xx单位
```
对于直接被后厨领用的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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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
月末对后厨剩余的原辅材料和半成品进行盘点,进行红字冲销成本
```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冲销)
借:原材料-后厨结余
请注意,这些分录是基于标准的会计原则,实际操作中可能因具体业务情况和会计政策有所不同。务必遵循当地税法和会计准则,并咨询专业会计师或审计师以获得准确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