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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的账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购入时
会计分录为: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
领用时
会计分录为: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
摊销时
如果采用一次摊销法,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将其全部价值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如果采用分次摊销法,在第一次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第二次领用时再摊销剩余价值的一半。
会计分录为:
第一次领用时摊销:
借:制造费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第二次领用时摊销:
借:制造费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同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
期末结存
期末时,低值易耗品的结存金额反映企业期末结存的低值易耗品金额。
请注意,低值易耗品通常属于“周转材料”总账科目下的“低值易耗品”一级明细科目。
以上步骤和会计分录是基于标准的会计处理方法,具体操作可能因企业的会计政策和所在国家的会计准则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请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