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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的职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检察长:负责检察院的全面工作,是检察院的最高领导。
2. 副检察长:协助检察长工作,主管检察院的日常工作。
3. 反贪局长:负责反贪污贿赂工作。
4. 渎职侵权局长:负责渎职侵权案件的侦查和起诉工作。
5. 处长、科长:负责各自科室的管理和案件处理。
6. 检察员:负责具体的案件调查和起诉工作。
7. 助理检察员:协助检察员工作,处理一些辅助性任务。
8. 书记员、代书记员:负责记录、文书等工作。
9. 法警:负责检察院的安全和押解等工作。
10. 研究员:负责法律问题的研究和分析。
11. 行政人员:包括人事、财务、办公室管理等,确保检察院日常运作顺利进行。
12. 律师:为检察官提供法律建议和支持。
检察院的组织体系包括最高检、省级检、地级检、基层检和专门检等不同级别。各级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办案,并独立行使检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