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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事业单位在人才引进和待遇方面提供了较为优厚的条件,具体如下:
引进人才试用期及待遇
引进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正式任职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
学士可享受管理9级岗位待遇,硕士8级,博士7级,特别优秀的博士可享受6级岗位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最低服务期限
引进人才原则上在江陵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年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
人才补助和生活津贴
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5年内给予15万元人才补助和10万元生活津贴。
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5年内给予10万元人才补助和5万元生活津贴。
“双”高校本科毕业生5年内给予5万元人才补助和3万元生活津贴。
住房保障
引进人才在江陵购买住房可享受补助。
可申请人才公寓租住,3年内公寓租金由县财政补助。
工资改革
大部分单位已发放改革单列绩效工资,但部分单位因在册人员问题未落实。
其他支持措施
提供就业协调、住房保障等配套措施,体现对人才的重视与支持。
人才引进计划
2024年江陵县计划招募36名各类优秀人才,针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等。
对成功入选的人才提供丰厚的津贴和住房保障政策。
以上信息显示,江陵县在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方面下了较大功夫,力求通过提供有竞争力的待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吸引和保留人才,以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