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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仪表仪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着装要求
整洁、大方,符合职业特点。
避免穿着过于休闲化或奇装异服。
男教师不宜穿短裤、拖鞋、背心。
女教师避免穿着过于暴露,如无袖装、超短裙、吊带裙等。
发型要求
自然、大方,整洁干净。
男教师头发不宜过耳,不留长发,不剃光头(特殊原因除外)。
女教师发型应美观大方,不染艳丽彩发,不留奇异发型。
妆容要求
淡雅、清爽,洁净自然。
男教师应经常修面剃须,不蓄胡须。
女教师妆容以淡雅、自然为宜,不化浓妆。
饰品佩戴
简单、典雅,朴素含蓄。
避免佩戴过分夸张或引人注目的饰品。
仪态要求
立姿挺拔、自然。
坐姿端庄、文雅。
行走姿势正确、步幅适中,稳健有力。
保持微笑,态度友好、热情。
使用礼貌用语,语言文明,不侮辱、谩骂学生。
教师作为学生的榜样,其仪表仪态对于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