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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考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教学的概念
广义的教学:传授经验的活动,包括教与学的相互作用。
狭义的教学:学校教育中教师传授知识、技能和学生获得知识、技能的活动。
教学工作的基本环节
备课:钻研教材、了解学生、选择教学方法,并制定教学计划。
上课: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要求教学目的明确、内容正确、方法得当等。
作业的布置与批改。
课外辅导和答疑。
学业成绩的评价。
教学原则
目的性原则。
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直观性与发展理论思维结合的原则。
启发性原则。
循序渐进原则。
统一要求与因材施教相结合。
教学方法
讲授法:教师用口头语言传授知识。
谈话法:教师引导学生运用经验回答问题。
读书指导法:教师指导学生自学教科书。
演示法:教师通过展示实物或实验使学生获得感性知识。
教学任务
传授系统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发展学生智力,特别是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发展学生体力,提高身心健康水平。
培养学生高尚的审美情趣和审美能力。
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个性心理特征,形成科学的世界观。
教学过程
教学过程的本质:特殊的认识过程,包括认识的间接性、交往性、教育性、引导性和简捷性。
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结合、掌握知识与发展能力相统一、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相统一、传授知识与思想教育相统一。
教学评价
教学评价原则:客观性、发展性、整体性、指导性。
新课改的教学评价理念:由甄别选拔转向侧重发展,关注过程评价。
以上考点涵盖了教学的基本概念、原则、方法、任务、过程以及评价等方面,是理解和掌握教学理论的基础。在教师招聘考试中,这些知识点经常以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的形式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