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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知是感觉器官对客观事物的直接反映,它遵循一定的规律,主要包括:
强度律:
感知对象必须达到一定的强度才能被清晰感知。例如,教师讲课声音要足够大,以便学生听得清楚。
差异律:
感知对象与背景的差异越大,对象越容易被感知。例如,在绿色的草地上的一点红色会格外显眼。
对比律:
两个显著不同或对立的事物容易被清晰感知。例如,高矮对比或色彩对比。
活动律:
活动的物体比静止的物体更容易被感知。例如,流动的水比静止的水更吸引人注意。
组合律:
空间上接近、时间上连续、形式上相同或颜色上一致的观察对象容易形成整体并被清晰感知。例如,在黑板上板书时,不同内容之间应留有空白以便区分。
协同律:
在观察过程中,有效发动各种感知器官,分工合作,可以提高观察效果。
关注律(或称目的律):有明确目的的感知比没有目的的感知更为清晰。例如,教师带领学生参观动物园时,学生会因为有了观察目的而对动物有更深刻的印象。
利用这些感知规律,可以有效地提高教学效率,启迪学生思维。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运用这些规律,以增强学生的学习体验和理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