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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大学中,职位的排序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1. 党委书记:通常排在第一位,是大学的一把手,负责领导党的工作,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发展。
2. 校长:排在第二位,是大学的法定代表人,主管学校的行政事务,包括教学科研、人事任免等方面。
3. 党委副书记:排在校长之后,协助党委书记进行党务工作。
4. 副校长:根据学校规模和工作需要,副校长可能排在党委副书记之后,主管学校的部分行政或教学工作。
5. 其他中层干部正职:如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校长办公室主任等,根据具体工作性质和资历进行排序。
请注意,这些职位的排序可能因学校而异,并且可能会随着时间和组织结构的调整而发生变化。此外,有些职位可能因工作需要或组织上明确的排名次序而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