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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会的职位设置可能会根据学校的规模和组织需求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职位:
主席
主持学校工会的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代表职工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参与学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决策。
负责与学校党委领导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沟通协调工作。
副主席
在主席的领导下,积极做好分管工作。
分管工会的组织、文体、安全、场馆、福利等工作。
福利委员
负责教职工的福利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协助办公室做好集体福利工作,建立教职工情况档案,及时掌握教职工困难情况,并实施救助。
宣教委员
负责宣传工会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教职工参与科室民主管理水平。
收集教职工思想动态,反映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开展工会工作调研。
文体、劳保委员
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负责各类器材的管理工作。
女工委员
负责女工委的全面工作,组织贯彻实施校工会女工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协调做好女教职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组织委员
健全学校工会组织,指导工会小组的组织建设工作。
负责工会小组工作量化考核及先进工会小组的评选、表彰工作。
宣传委员
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工会指示精神的宣传工作。
青工委员
负责青年教职工的工作,组织开展适合青年教职工的活动。
法律权益委员
处理教职工的申诉,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财务委员
负责工会的经费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
生活委员
负责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实施"五必访"等制度。
这些职位的设置旨在确保工会能够全面履行其职能,为教职工提供服务和保障。具体职位和职责可能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