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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副科级领导职务主要包括:
1. 党委副书记
2. 纪委书记
3. 副乡镇长
4. 武装部长
5. 组织委员
6. 宣传委员
7. 人大副主席
8. 政协副主席
9. 综治办主任
10. 工会主席
11. 纪委副书记
12. 乡镇长助理
13. 党委委员
14. 副乡级干部
这些职位根据乡镇的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而设置,并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