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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手写金额时,应遵循以下规范:
金额大写
使用正楷或行书体书写,如“壹”、“贰”、“叁”等。
金额数字前应标明货币名称,如“人民币”。
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之后应写“整”或“正”字。
金额小写
阿拉伯数字应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笔。
数字前应书写货币币种符号,如“¥”。
小数点后应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可写“00”或“——”,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写“0”。
书写格式
数字应占凭证横格高度的1/2以下,不得写满格。
数字应有一定的斜度,通常向右倾斜30度到45度。
数字高度应为表格高度的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
数字之间一般留有适当间隔,以便更正。
防止涂改
数字写法应有明显区别,有圆圈的数字必须封口。
如有错误需要更正,可在原数字上方预留位置进行订正。
请确保遵循上述规范,以保证书写的准确性和清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