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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考)的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合格性考试
卷面满分为100分。
成绩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分数呈现。
不合格的比例不超过当次当科考生总数的2%,其他考生成绩均认定为合格。
等级成绩分为A、B、C、D、E五个等级,对应不同的分数段。
学考总分和排位
对于艺体类专业(体育、音乐、美术、舞蹈、广播电视编导),考生除了学考总分外,还有术科合成总分和排位。
术科合成总分的计算公式因专业而异,体育类专业为学考总分×40% + 术科统考成绩×1.5×60%,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为学考总分×60% + 术科统考成绩×1.5×40%。
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在计算术科合成总分和排序时会加上照顾加分分值。
体育综合分计算
体育术科考试满分为300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中每个项目满分均为75分。
体育术科成绩计算公式为:体育术科考试总分 = 基本素质得分 + 专项基础得分。
等级划分
学考成绩等级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对应不同的分数段。
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大致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
成绩转出
学考成绩可用于高考等后续教育阶段,具体转换方式依据当年的高考政策而定。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变化,建议参考最新的官方公告或咨询当地教育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