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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教师的分配岗位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定向分配 :特岗教师在招聘时,会公布具体的缺岗学校及岗位,应聘者可根据自己的专业选择报考,通过招聘后直接分配到报考的学校岗位。
优先政策
“县来县去”和“乡来乡去”原则,即优先录用和分配本县或周边地区的考生。
考虑特岗教师个体家庭因素,优先安排到相对较近的乡镇学校或村小、教学点工作。
岗位设置:
岗位的设置要相对集中,避免过于分散,通常一个县(市)安排100个左右岗位,一所学校安排3-5人。
侧重与兼顾:
特岗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初中,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
特殊情况:
男特岗教师如果不是本人申请,也基本上分配在乡镇上的学校或离乡镇近的学校。女特岗老师则多数分配在乡镇中心小学或乡镇中学,也有部分分配在地理位置较好的村校。
其他考虑:
在制定分配方案时,还会同等条件下考虑生源地考生的优先原则。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政策,具体分配情况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关注当地教育局发布的最新招聘公告或通知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