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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外国专家证》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办理条件
1. 持有职业(Z)签证的外国专家。
2. 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3.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和中外经贸合同。
从事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工作。
在中国企业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享受同等待遇的高级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的境外专家组织或人才中介机构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外国籍代表。
从事经济、技术、工程、贸易、金融、财会、税务、旅游等领域工作,具有特殊专长且中国紧缺。
提交材料
1.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原件一份。
2. 文教类专家与聘请单位订立的由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印制的标准聘用合同原件(核查)。
3. 外国专家护照及Z签证有效复印页。
4. 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5.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及其认证文件。
6. 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其认证文件。
7. 体检证明,由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或在认可的境外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
8. 聘用合同,须通过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加盖校章。
9. 工作资历证明,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
10. 特殊行业需提供相关的执业许可证或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所有非中文证明材料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提交的材料中,如果原文为外文,需要附上中文翻译件。
提交的材料中,如果涉及原件,通常需要当场查验原件。
提交的材料中,如果涉及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指南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外国专家局以获取最新的办理流程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