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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河南省农村教师招聘的分配政策遵循以下原则:
优先聘用原则
优先聘用本县或周边地区的考生。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生源地考生。
岗位分配
考虑特岗教师个体及家庭因素,优先安排到相对较近的乡镇学校或村小、教学点工作。
引导和鼓励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继续任教。
工资待遇
“特岗计划”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标准。
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
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
以上政策旨在创新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机制,解决农村师资问题,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