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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学校教师证明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通过人事管理系统申请
登录人事管理系统。
进入“申请证明”选项。
选择“新申请”并提交所需信息。
等待审核
二级单位领导通过系统审批你的申请。
人事处审核通过后,会打印并盖章。
领取证明
审核通过后,教师可自行到指定地点(如“证明领取处”)领取证明,通常无需签字。
注意事项:
证明可能需盖学校公章或人事处公章,具体根据需求选择。
证明内容通常包括教师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职称、任教科目、任教年限等信息。
示例模板:
兹证明
[教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教师身份证号码])
是我校的一名教职员工。根据我校的教职工档案,以下是对他/她的一些基本信息:
教师资格证编号:[教师资格证编号]
所授科目:[所授科目]
教龄:[任教年限]年
所在学校及所在部门:[学校名称] - [部门名称]
特此证明。
[学校名称]
[学校公章]
[日期]
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上述模板中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