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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非(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接受捐赠时的会计分录
如果捐赠为现金或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如果捐赠为非现金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且有相关凭据: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
贷: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如果捐赠为非现金资产,但没有相关凭据或凭据金额与公允价值相差较大,则按公允价值入账: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
贷: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
捐赠收入区分
限定性收入:捐赠收入有特定用途,如用于特定项目或活动。
非限定性收入:捐赠收入没有特定用途,可以用于组织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捐赠收入结转
期末,将捐赠收入结转至净资产:
借: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
贷:限定性净资产
```
捐赠支出记录
当民非使用捐赠资金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费用或资产科目进行确认,并记录相关的支出明细:
借: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请注意,以上会计分录和步骤是基于《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实际操作时可能因具体情况和当地法规有所不同。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确保遵循最新的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