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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场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根据报名地点分配:
考生会被分配到离其报考地点较近的考场进行考试。
根据报考科目分配:
考生根据所报考的一级建造师专业科目(如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被分配到相应的科目考场。
考场分配应均衡:
考试机构会根据报名情况和场地条件,合理分配考场,以实现考生数量的均衡分配,确保考试质量和公平性。
具体的考试地点包括陕西省内的主要城市,如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铜川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和商洛市等。考生应在准考证上找到具体的考试地点,并提前熟悉考点位置。
请注意,考场座位是按照S型顺序设置的,座位分配遵循上述原则。具体的考试地点和座位安排,考生应以准考证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