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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前培训期间,员工的工资发放应遵循《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以上海为例,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300元。如果岗前培训期不超过一个月,并且培训期满后员工能够留用,那么根据同工同酬的原则,员工的底薪加上绩效不应低于这个最低工资标准。
请注意,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公司政策以及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而有所不同。建议您根据自己所在地的具体规定和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岗前培训期间的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