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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调动工作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手续:
提交申请:
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调动申请,说明调动的原因和意向单位。
学校审核:
所在学校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学历、资格等条件审核申请,决定是否同意调动。
教育局审核:
若涉及跨区域调动,需向教育局提交申请,并由教育局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同意。
签订协议:
教师与调入学校或部门签订调动协议,明确岗位职责、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等。
办理离职手续:
教师在原学校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交接工作、结算工资等。
办理入职手续:
教师在调入学校或部门办理入职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报到、办理社保等。
教育局商调函:
教育局与意向接收单位商调成功后,开具《干部商调函》。
调动审批:
教育局人事科根据调动申请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调动,并开具《教育局调令》。
办理调动手续:
教师凭教育局开具的《教育局调令》和《干部介绍信》到调入单位报到。
请确保所有步骤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以保证调动过程的合法、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