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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的职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庭长:负责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等部门的领导工作。
2. 审判员: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
3. 书记员:负责记录庭审过程、整理案件材料、协助法官处理文书工作等。
4. 法警:负责法院的安全保卫、押解犯人、执行法庭秩序维护等。
5. 办公室科员:负责法院的日常行政事务、文件处理、接待工作等。
6. 司法警察(主任科员以下/科员):负责司法警察的相关工作。
7. 外事办科员:负责法院的外事接待及国际司法合作等相关工作。
8. 执行局主任科员以下:负责案件的执行工作。
9. 司法技术工作岗位:负责法院的技术支持,如信息技术、装备维护等。
10. 审判管理工作岗位:负责案件的流程管理、审判数据分析等。
11. 法院宣传工作岗位:负责法院的宣传推广工作。
12. 纪检监察岗位:负责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13. 司法行政职位:负责法院的行政管理和后勤支持工作。
14. 财务会计职位:负责法院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
15. 信息化管理职位:负责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背景和兴趣,选择合适的职位进行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