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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余额的登记方法如下:
1. 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时,在总账和日记账中,将各账户的年末余额以相反方向记入最后一笔账下的发生额内,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
2. 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的会计账簿中,第一行余额栏内直接登记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3. 对于明细账,如果是需要更换的新账,也应按照上述方法进行结转;若明细账可以连续使用,如固定资产明细账,则不必每年更换,但仍需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
4. 如果账页的“结转下年”行以下还有空行,应从余额栏的右上角至日期栏的左下角用红笔划对角斜线注销。
请确保在进行结转时,所有账户的余额都被正确结转到下一年度,并在新账中清晰标注,以便于跟踪和核对财务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