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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厦门的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人民币。这意味着,如果个人月收入超过5000元人民币,超出部分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下:
月收入在5000至8000元人民币之间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
月收入在8000至17000元人民币之间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月收入在17000至30000元人民币之间的,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410元。
例如,如果某人的月收入为8000元人民币,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1000元后,其应纳税所得额为7000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 = (8000 - 1000 - 5000) × 3% - 0 = 60元
因此,在厦门,月收入至少为5000元人民币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