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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提供的信息,校外培训中不能开展的行为主要包括:
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
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或租借办学许可证开展培训活动。
超纲教学:
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超出国家课程标准的学科类培训。
违规竞赛和评级:
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竞赛、评级活动。
违规招生宣传:
在中小学校内或周边进行招生宣传或发放广告。
安全隐患:
办学场所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未经消防备案。
违规变更地址:
未经审批擅自变更办学地址或违规设立分支机构。
线上培训违规:
未经备案擅自开展线上培训活动。
教师有偿补课:
聘请中小学在职教师作为培训教师或参与有偿培训活动。
时间冲突:
培训时间与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冲突。
隐形变异培训:
以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
资金监管不当:
预收费方式收取的费用未纳入监管。
宗教活动:
利用培训向青少年传教或组织含有宗教信息的活动。
名称不规范:
培训机构名称未载明“培训”字样。
培训人员不合格:
教研人员、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从事培训活动。
培训内容超出许可范围: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超出许可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
以上行为均违反了相关的教育法规和政策,必须依法查处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