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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通常设有以下职位:
1. 局长:全面主持局行政工作,负责环境规划和计划、政策、预算、财务管理和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作。
2. 党组书记:全面主持局党委工作,负责干部人事、行政办公、对口合作交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3. 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不同的工作领域,如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环境法制、总量减排、水环境综合整治、核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等。
4. 纪检组长:协助党组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等。
5. 总工程师:负责环境科研、环境标准、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环保产业、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和创模城考工作。
6. 总工:负责辐射环境管理、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7. 科长、主任科员、办事员、科员等:负责具体的环境管理、监测、监察、法规执行、污染控制、环境信访、环境应急等具体工作。
8. 副调研员、副巡视员:协助副局长或局长进行特定领域的工作,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农村环境保护等。
9. 工会主席: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工资、工会和后勤管理工作。
10. 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生态科、办公室、开发科等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部门的工作,如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生态保护、行政办公、环境科研等。
市环保局还可能设有其他职位,具体职位和职责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告诉我,我会尽力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