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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时数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年工作日 :365天 - 104天(休息日) - 11天(法定节假日) = 250天。
季工作日:
250天 ÷ 4季 = 62.5天/季。
月工作日:
250天 ÷ 12月 = 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
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 ÷ 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 ÷ (月计薪天数 × 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 - 104天) ÷ 12月 = 21.75天。
加班工时:
超出基本工作时间(通常是8小时)的部分,需要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特殊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