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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的处罚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未经审批擅自举办
责令停止举办。
退还所收费用。
对举办者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培训内容违规
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从重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许可证件。
教师违规参与
从重处罚。
违法所得超过10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
最高可给予10万元以上罚款。
其他违规行为
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警告或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提供场所或服务的责任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知道或应当知道违法校外培训活动存在,仍为其提供场所的,或网络平台运营者知道或应当知道用户违法开展线上校外培训,仍为其提供服务的,首先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
以上信息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整理得出,具体实施时还需参照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具体规定